寵物狗被撞索賠 再觸交通法“盲區(qū)”
2010-11-06 18:14:57 ?瀏覽:32來源:http://500788.cn/
近日,包頭市民馬先生帶著自己的寵物狗過馬路,不料過往的車輛將寵物狗撞傷,但司機拒絕賠償醫(yī)療費用。據記者了解,類似事情經常會發(fā)生,但是不管是司機還是寵物的主人,都不清楚這算不算交通事故,一般都是雙方自行協(xié)商解決。
包頭市東河區(qū)交警大隊范警官告訴記者,《道交法》規(guī)定,“交通事故”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,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。交通的三要素分別是人、車、路,法律只負責協(xié)調這三者之間的關系,并不涉及動物。如果司機駕車撞傷撞死寵物,沒有造成其他人員車輛損失的,交警通常不會按照交通事故處理,而是將案件轉往當地派出所,由派出所民警進行調解。如調解不成,雙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。
內蒙古祥鹿律師事務所崔俊峰律師同樣認為,車輛在道路上正常運行中撞傷寵物不屬于交通事故,在法律上,寵物只能算主人的財產,適用的是財產損害賠償。而財產損害賠償需要劃分責任,按照承擔責任的比例進行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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